严格股东股权监管银保监会首次点名38家违法违规股东
原标题 严格股东股权监管银保监会首次点名38家违法违规股东
⊙记者 张琼斯 ○编辑 黄蕾
为进一步严肃市场纪律,规范股东行为,发挥震慑作用,强化市场监督,银保监会7月4日向社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的3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这是银保监会首次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
曝光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股东
据了解,本次公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重点公开了近年来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违法违规事实确凿、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银行保险机构股东。
所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三是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四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五是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六是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银保监会首次公布的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包括: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国恒实业有限公司、包头市北奔明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名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莱达实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信翔致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正远大科技有限公司等38家。
据悉,针对所公布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已采取限制股东权利、撤销投资入股许可、清退违规股权等监管措施,此举将有利于提高银行保险机构的股东质量、推动银行保险机构高质量发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次公开是一次新的尝试,事前进行了审慎评估。“此次公开对所在机构日常经营的影响是积极正面的。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对所在机构的其他股东和机构自身也是一次警示教育,有利于督促其树立诚实守信理念,规范股东行为和股权事务管理,进一步夯实机构的公司治理基础。”
明确严监管导向 提高违法成本
记者了解到,银保监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进一步明确严监管导向。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开既是银保监会整治股东股权乱象的一次重要行动,也是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此次公开,旨在传递将进一步严格股东股权监管的信号。
二是惩戒股东违法行为。在前期监管检查、风险处置的过程中,银保监会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股东。有的股东违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有的甚至把银行保险机构当作“提款机”,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套取或挪用银行保险机构资金。
“这次公开,就是将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违法失信形象公之于众,提高其违法成本。同时,发挥震慑作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督促更多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自觉约束其行为。”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
三是发挥市场监督作用。市场监督是约束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股东行为的重要力量,巴塞尔协议将市场约束作为三大支柱之一,放在与“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等重要的位置。
建立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常态化机制
“银保监会将建立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常态化机制,公布更多违法违规股东,并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称。
上述负责人表示,希望各方都积极参与到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督中来。“大家多一点监督,银行保险治理就多一点正能量,大家都‘不以善小而不为’,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股东才能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
银保监会将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加强对客户、员工、交易对手等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鼓励各类中介机构和机构投资者主动关注和帮助改进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主动接受市场和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股东股权管理,银保监会将坚持“两个不变”。一是坚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银行保险机构改革、优化股东结构的积极取向不变;二是坚持严惩股东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公司治理的高压态势不变。
银保监会将做到“三管齐下”。一是压实机构的股东股权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股东教育和行为约束,三是提高股东股权监管水平。
责任编辑:王涵